答疑精华
资产损失申报

资料改为留存备查后,企业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还能追补扣除么?


 答:国家税务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实际资产损失于损失实际发生且会计上进行处理年度扣除。如未及时申报扣除,企业可追补至实际损失年度扣除。现在取消了备案及资料报送,企业发生了实际损失且会计上进行了损失处理,在年度申报时填写了5090资产损失表,表明企业已经进行了所得税前扣除。如果发生损失当年,企业由于资料未齐全等原因,通过填写5090表把会计上已进行处理的损失,进行了纳税调整,没有在当年所得税前扣除。以后年度资料齐全时,个人意见可按25号公告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追补至损失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