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实务
聚焦个税改革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工作或忙死?


 10月20日上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向社会公开意见。因专项附加扣除的落实建立在大量的信息采集工作之上,暂行办法就各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采集的信息进行了明确。


 按照暂行办法,各项目需提供的资料不尽相同。具体来看:


 1.子女教育:无需提供资料,公安部门会交换户籍信息、教育部门会交换学籍卡信息,实务中会存在个别“特殊”私立幼儿园学校没有学籍卡信息,这一块等后期明确;此外,若是父母约定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约定的证明。


 2.继续教育:留存继续教育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还需留存相关费用支出凭证证明是否继续教育;


 3.大病医疗:留存实际发生的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


 4.住房贷款利息:留存首套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还有夫妻双方约定的证明;


 5.住房租金:留存住房租赁合同,从目前征求意见稿来看,不需要提供房租发票;


 6.赡养老人:留存被赡养人书面确认的分摊协议,其他老人及家庭关系等信息,公安部门会交换户籍信息;


 若是纳税人选择将专项附加扣除交由扣缴义务人办理,这些信息采集工作都将由企业财务或人事来处理。由于每个员工的家庭情况也各不相同,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有6项之多,财务人员和人事的工作量可想而知!


 而与此同时,除了做好信息的采集,企业财务或人事更要协助税务部门核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其中若是有些许问题,是否要承担相应的风险还不得而知!


 前述需要采集的相关信息资料已经如此繁杂,然而要提供的资料远不止这些。根据个税草案征求意见稿,若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交由扣缴义务人来报送,扣缴义务人还需要提供一系列报送资料。这些相关信息的采集、维护和保存等庞大的工作量也会无形中增加企业的人工成本,如何较好地平衡员工和财务人员及人事三者之间的负担值得思量。如果能够提供一个平台支持员工个人资料上传,信息自行维护,不仅极大地减轻了财务人员和人事的工作量,也利于员工准确地、及时地维护好相关信息,既能避免采集工作中发生误差,也能有效防止相关失误给员工带来失信风险。


 信息时代,我们期待更多的智能化软件为企业解决基础工作的问题;纳税时代,自然人纳税人的责任更重,也期待纳税人利用智能化软件,高效而又便捷地参与到纳税工作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