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华
个税汇算清缴

员工取得多处所得,要求公司代为汇算清缴,如何获取其他收入信息?

答:员工要求你公司代为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您公司应当为其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但需要他提供完整的纳税信息给您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