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华
“年味”中的财税问题

问:过年了,企业采购一部分礼品赠送客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外购礼品赠送客户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是取得专票抵扣的增值税应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