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retation
专家解读,为您解忧!

纳税信用如何修复

时间:2024-01-18 16:53:01.0    来源:

  良好的纳税信用能给企业带来许多实惠,反之则会受到多种限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的规定,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本期政策解读我们一起来学习下纳税信用如何修复。

  一、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

  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加分分值根据补办时间与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时间间隔确定,在30日内、本年内、次年内纠正的,分别能挽回80%、40%、20%的扣分损失。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或缴纳已申报的税款等事项,若涉及税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且纳税人在失信行为被记录的30日内及时补办的,则补回100%的扣分分值。

  如:A公司未按规定期限申报2023年7月份的增值税,涉及税款1200元,按照规定其纳税信用指标扣分分值为5分,企业若在申报期满30日内纠正,可通过信用修复加回4分,若其在申报期满30日后2023年内纠正,可通过信用修复加回2分,若其在申报期满30日后2024年内纠正,可通过信用修复加回1分。

  二、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及因非正常户状态被判为D级

  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可以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需要注意的是,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三、其他可修复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相关规定,新增了对严重失信行为和破产重整企业的纳税信用修复情形。满足条件,可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及时挽回自身的信用损失。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自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起,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相关规定对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

  2、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的纳税人应填报《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虚假承诺的,撤销相应的纳税信用修复,并在纳税信用年度评价中按次扣5分。

  3、纳税信用修复的前提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如有异议,应先进行纳税信用复评后再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4、企业纳税信用级别和指标扣分情况可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

  因此,修复失信行为越早,补救的分值就越多,满足条件可以补回100%的分值;纳税信用修复的前提条件是纳税人已纠正失信行为,如没有纠正失信行为而申请纳税信用修复,会导致再次扣分。符合条件,我们一定要按规定及时申请纳税信用修复。